某電力企業組織咨詢案例
•任務目標原則:組織形式是為企業服務的,它的具體形式應有目標性。
•精干高效原則:應在完成目標的前提下,做到機構精、用人少、效率高。
•分工協作原則:為提高工作質量與效率,機構設置應有分工和協作。
•指揮統一原則:機構設置必須保證生產經營活動的指揮統一,不能造成多頭指揮。
•有效幅度原則:領導直接管理幅度不能過大,以避免陷入日常事務工作。
•責權利結合原則:組織設計應使每一管理層次和崗位的責任、權利及利益相對稱。
•集權分權原則:與管理層次設置相一致,生產經營活動決策權中的重大權利應有集中,也有分散。
•穩定與適應相結合的原則:組織機構要相對穩定,不宜多變;但也要有一定的靈活性,對重大變化有應對能力。
執行與監督分置原則:執行部門與監督部門不應由一個部門承擔